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员行为,提升协会形象,增强诚信守法、公平竞争、共同发展的意识,维护会员合法 权益。促进肿瘤治疗的合理化、规范化发展。特制定本公约,共同遵守。
第二条 会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、积极响应社会公益。
第三条 会员应做到:
(一)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、保守行业秘密、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;
(二)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;
(三)积极参加各项业务活动及培训,提高执业水平和道德水准;
(四)公平竞争、共同发展,自觉维护本行业形象;
(五)加强肿瘤治疗研究,推动医疗事业的发展;
(六)主动制止并及时举报有关会员的违法、违规行为;
第四条 禁止会员从事下列行为:
(一)违反或协助他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
(二)背离社会公益和人文道德;
(三)从事虚假交易、恶意炒作等欺诈活动;
(四)恶意竞争、贬损同行;破坏行业信誉、损害共同利益;
(五)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;
(六)在业务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;
第五条 会员单位如有违反此公约,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罚:
一、书面批评;
二、会员内通报批评;
三、暂停部分会员权利;
四、暂停会员资格;
五、取消会员资格。